首页 / 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长期处方调剂第二十五条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后,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零售药店进行调剂取药。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