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长期处方适用疾病病种及长期处方用药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