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八十七条

民航行政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完成办理监督手续之日起,至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依法开展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