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第二章 质量责任 / 第四节 施工单位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设置项目质量管理机构,落实项目施工质量责任制,制定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与项目相匹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岗履职。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且不低于合同约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及时向民航行政机关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变更情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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