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二章 质量责任 / 第三节 监理单位

第三十一条

对进场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单位不得予以签字确认。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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