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第二章 质量责任 / 第一节 建设单位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相关规定条件。 专业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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