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质量责任 / 第一节 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等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等单位在合同中明确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和要求,加强对涉及质量的关键人员、施工设备等方面的履约管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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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