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五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项目监理人员未在岗履职的; (二)擅自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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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