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信息化建设

第三十五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用共享。

制定机关
国资委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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