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章 信息化建设第三十五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用共享。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