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运行机制第二十七条中央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针对重点业务合规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