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九条

复审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设在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相关处室,负责处理复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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