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章 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第九条复审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设在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相关处室,负责处理复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