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二章 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五条

复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6名,秘书长1名,委员60—70名。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秘书长实行职务出任制。主任委员由农业农村部分管种业工作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种业管理司司长和有关司局单位负责人兼任,秘书长由种业管理司负责人兼任。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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