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二章 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五条
复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6名,秘书长1名,委员60—70名。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秘书长实行职务出任制。主任委员由农业农村部分管种业工作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种业管理司司长和有关司局单位负责人兼任,秘书长由种业管理司负责人兼任。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复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6名,秘书长1名,委员60—70名。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秘书长实行职务出任制。主任委员由农业农村部分管种业工作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种业管理司司长和有关司局单位负责人兼任,秘书长由种业管理司负责人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