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审理决定的作出

第三十二条

审理决定应当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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