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农业农村部设立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复审委员会”)。复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理不服农业农村部驳回品种权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 (二)审理申请品种权无效宣告和品种更名案件; (三)依据职权宣告品种权无效,以及对授权品种予以更名。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农业农村部设立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复审委员会”)。复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理不服农业农村部驳回品种权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 (二)审理申请品种权无效宣告和品种更名案件; (三)依据职权宣告品种权无效,以及对授权品种予以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