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