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

第八条

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必备的城市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编制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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