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