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第三章 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

第十九条

地下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改变设计方案的,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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