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三河口综合整治规划是三河口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三河口综合整治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三河口管理范围内的港区建设、航道整治、滩涂开发、铁路、公路、水产养殖等专业规划,应当与三河口综合整治规划相衔接。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三河口综合整治规划是三河口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三河口综合整治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三河口管理范围内的港区建设、航道整治、滩涂开发、铁路、公路、水产养殖等专业规划,应当与三河口综合整治规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