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三河口治理、开发和保护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天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永定新河河口治理、开发和保护活动的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