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条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三河口治理、开发和保护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天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永定新河河口治理、开发和保护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