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四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发现起草单位存在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有关规定,移交有管辖权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调查处理。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保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发现起草单位存在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有关规定,移交有管辖权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