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四十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发现存在行业、领域、区域性问题或者风险的,可以书面提醒敦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整改和预防。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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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