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审查机制和审查程序

第三十二条

起草单位不得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签、征求意见等代替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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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