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审查机制和审查程序第三十二条起草单位不得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签、征求意见等代替公平竞争审查。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