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地震行政法制监督规定第九条

第九条

地震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在履行行政法制监督职责时,有权查询、调阅有关执法案卷和其他相关材料,有关地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予以配合和协助。

制定机关
中国地震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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