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震行政法制监督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地震行政法制监督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地震行政机关为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依职责权限制定的,在一定范围内适用,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的总称。制定机关中国地震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