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疫苗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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