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 第六十二条独立法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