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六章 信息管理第五十七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