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第六章 信息管理

第五十五条

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患者和报告者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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