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报告与处置 / 第二节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第二十六条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当及时对死亡病例进行分析、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