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