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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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