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六条

第六条

规章应当根据需要,明确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体、权利义务、具体规范、操作程序、法律责任、施行日期等。 规章用语应当准确、简洁,避免产生歧义;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一般不分章、节。

制定机关
国家密码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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