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密码管理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密码管理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政策法规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与起草单位协商后,对规章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规章草案和对草案的说明,报局务会议审议。制定机关国家密码管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