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战略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及中国的司法和仲裁管辖; (三)鼓励中长期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不得炒作; (四)不得妨碍公平竞争,不得造成中国境内相关产品市场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战略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及中国的司法和仲裁管辖; (三)鼓励中长期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不得炒作; (四)不得妨碍公平竞争,不得造成中国境内相关产品市场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