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参照本办法办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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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