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