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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