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国经贸〔1993〕261号)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53号令)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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