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涉及的申请材料、评价材料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后另行发布并适时调整。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