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四章 鼓励政策

第十七条

国家支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研发任务。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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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