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航道养护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坚持统筹协调、安全环保、科学高效的原则,满足防洪、通航等方面的要求。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使用现代化的设施装备,积极推进航道养护智能化。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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