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航道养护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航道养护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坚持统筹协调、安全环保、科学高效的原则,满足防洪、通航等方面的要求。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使用现代化的设施装备,积极推进航道养护智能化。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