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第三十八条第六章 获奖的标志和待遇第三十八条获得奖励的个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待遇。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