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第二十二条第五章 奖励的实施第二十二条对拟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由奖励批准机关组织考核,或者委托下一级公安机关的政工部门组织考核,受委托的政工部门不得再行委托。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