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机场管理机构或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要求张挂和及时更新应急救援方格网图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第三十条要求制作足够的救援人员识别标志的; (三)违反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发布妨碍应急救援工作信息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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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第六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