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第六十二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机场管理机构未按照本规则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十二条要求设立指挥中心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五条的要求设立隔离机位的; (三)未按照本规则第五十条或者第六十一条的要求,在应急救援或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工作后及时进行总结讲评的。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机场管理机构未按照本规则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十二条要求设立指挥中心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五条的要求设立隔离机位的; (三)未按照本规则第五十条或者第六十一条的要求,在应急救援或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工作后及时进行总结讲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