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指导下,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汇总和报备工作,同时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 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指导下,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汇总和报备工作,同时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 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