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及人员

第二十六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要求配备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并应保证其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的要求配备机场各类消防车、指挥车、破拆车等消防装备的配备,并应保证其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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