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第十八条

第三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八条

除本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涉及的单位,其他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地方救援单位的职责,由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订立的支援协议予以明确。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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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