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第十七条

第三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七条

机场地面保障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在发生突发事件现场及相关地区提供必要的电力和照明、航空燃油处置、救援物资等保障工作; (二)负责受到破坏的机场飞行区场道、目视助航设施设备等的紧急恢复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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