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乡镇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乡镇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第十九条乡镇法律服务所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