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乡镇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经乡镇法律服务所见证的民事和经济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请求调解或者委托代理诉讼的,乡镇法律服务所应当减免收费。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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